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状态:已结束

开始日期:2024年12月17日

结束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根据2024年12月16日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拟遴选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为我院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一、 项目名称: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7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 项目编号: 市三招采2024-032(服务)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选取采购代理服务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完成我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物资、服务、工程)的采购代理全过程服务,并承担采购项目的咨询、风险控制、项目监管等服务工作。

本项目将共选取10家招标代理机构。

中标(成交)代理机构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委托。

服务期限:3年(代理协议一事一签订,在采购人考核打分后,年终平均得分大于等于85分则通过考核。下一年可继续服务,否则将推出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代理工作)。考核标准按照下表执行,得分大于等于85分则通过考核。

四、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

(1)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5、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在青海省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不是青海省内的,应在青海省内设立有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以要求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备案截图)

6、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开(评)标场地及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7、具有2021年以来委托招标的项目业绩。

8、本项目只接收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2年及2023年场内信用评价评价为B级以上(含B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中选人不得分包、转包。

10、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报名及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午休、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以邮件方式下发遴选文件

3、报名地点:城北区柴达木路377号门诊楼六楼招标办办公室(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4、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

4.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提供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4.4、提供近三年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各两项(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5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022年及2023年场内信用评价。(提供网页截图)

4.6、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独立的开标、评标、监标、档案存放场所,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租房或购房合同及办公场所照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

地点: 城北区柴达木路377号门诊楼九楼会议室(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五、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遴选人名称:

地 址: 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77号 联系人: 勾老师

电话: 15297099792

2.监督部门联系人: 卢老师

电 话:0971- 3658062

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